三部门:提高自港澳进境居民旅客携带行李物品免税额度

小微 2024月06月28日 阅读数 50179

  中国网财经6月28日讯 据财政部网站消息,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6月27日发布《关于提高自香港澳门进境居民旅客携带行李物品免税额度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公告》明确,对自香港、澳门进境,年满18周岁的居民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的个人合理自用行李物品,总值在12000元以内(含12000元)的予以免税放行。同时,在设有进境免税店的口岸,允许上述旅客在口岸进境免税店购买一定数量的免税商品,连同在境外获取的个人合理自用行李物品总值在15000元以内(含15000元)的予以免税放行。

三部门:提高自港澳进境居民旅客携带行李物品免税额度
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公告》全文如下:

三部门:提高自港澳进境居民旅客携带行李物品免税额度
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关于提高自香港澳门进境居民旅客携带行李物品免税额度的公告

三部门:提高自港澳进境居民旅客携带行李物品免税额度
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7号

  根据《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和《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相关修订条款,现就提高自香港特别行政区(以下简称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以下简称澳门)进境居民旅客携带行李物品免税额度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自香港、澳门进境,年满18周岁的居民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的个人合理自用行李物品,总值在12000元以内(含12000元)的予以免税放行。同时,在设有进境免税店的口岸,允许上述旅客在口岸进境免税店购买一定数量的免税商品,连同在境外获取的个人合理自用行李物品总值在15000元以内(含15000元)的予以免税放行。

  二、从澳门经“一线”进入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时,居民旅客携带行李物品按现行规定执行;从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经“二线”进入内地时,居民旅客携带行李物品免税额度,按照本公告第一条执行。

  三、除上述涉及行李物品免税额度的调整外,对短期内多次来往香港、澳门地区的旅客携带行李物品的有关规定,以及其他现有规定维持不变。

  四、上述有关措施自2024年7月1日起,先行在罗湖、福田、深圳湾、广深港高铁西九龙站、拱北、港珠澳大桥珠海公路等6个口岸实施;自2024年8月1日起,推广至全部进境口岸(横琴“一线”口岸除外)。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2024年6月27日

(责任编辑:朱赫)

推荐阅读:

全球科技早报|微软正开发游戏商店,目标打造移动版Steam;OpenAI修改企业核心价值观,强调AGI;英特尔宣布首次采用EUV技术的Intel 4制程节点已大规模量产;消息称苹果将在本周推出iPad新品

深圳最严野生动物禁食令划出“黑白名单” 专家:对违规行为可罚得再狠些

又有外资公募加大布局力度;个人养老金基金快速“回血”;崔宸龙详解AI投资机会

版权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xx立场。
本文系作者授权xx发表,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热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