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点央行的2023 | ⑤金融改革开放进一步深化
持续完善宏观审慎管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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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健全宏观审慎政策框架
持续完善系统性金融风险监测框架,聚焦当前宏观经济金融形势下系统性金融风险的边际变化。
开展宏观审慎压力测试,进一步优化测试机制,提高系统性风险识别能力。
强化跨境资本流动等重点领域宏观审慎管理。
完善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监管框架
更新系统重要性银行名单。
做实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监管,督促系统重要性银行按时满足附加资本和杠杆率要求,组织制定恢复和处置计划。
发布《系统重要性保险公司评估办法》,推动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监管拓展至非银行领域。
积极推进金融业深化改革
稳步开展科创金融改革试点工作
2023年5月在北京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牵头设立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
山东济南、长三角五市、北京中关村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打造科创金融专项服务模式,探索投贷联动业务。推动科创金融支持机制建设,对科创贷款进行风险补偿。丰富科创金融产品,促进知识产权融资。便利科创企业并购贷款和跨境融资。
山东济南
浙江嘉兴
江苏南京
持续推进普惠金融改革试点工作
2023年,浙江宁波、福建龙岩、江西赣州等六省九地普惠金融改革试验区:探索开展农村生产要素流转融资,拓宽“三农”、小微领域抵质押物范围。搭建数字普惠金融综合服务平台,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建立健全风险分担与补偿机制,探索普惠金融可持续发展模式。促进普惠金融与绿色金融、转型金融融合发展。
浙江宁波
福建龙岩
江西赣州
高质量推进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
试验区先行先试绿色金融标准,浙江、重庆等地研究推出符合区域经济发展需求的地方性转型金融标准,辖内金融机构积极开展碳核算和环境信息披露。
截至2023年三季度末,试验区(含已结项)绿色贷款余额接近2.3万亿元,占全部贷款的14.96%。绿色债券余额约3600亿元,同比增长29.55%,对区域低碳转型支持力度不断提升。
不断加大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力度
2023年2月牵头印发《关于金融支持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的意见》和《关于金融支持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意见》,分别提出三十条金融改革创新举措,涵盖民生金融、金融市场互联互通、现代金融产业发展、促进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加强金融监管合作等方面。
坚持互利共赢,进一步深化金融业对外开放
债券市场制度型开放稳步扩大
积极响应市场合理诉求,推出便利投资的一揽子措施,如提供一篮子债券交易功能、优化“北向通”结算失败报备流程、新增在华外资机构作为“北向通”做市商等。
截至2023年11月末,已有1115家境外机构进入中国债券市场,持债规模3.54万亿元。
截至2023年11月末,境外机构已连续10个月净买入我国债券,2023年前11个月累计净买入量超过1.3万亿元。
近期,境外机构持债量保持快速增长,其中2023年11月增持量近2500亿元,达2016年以来单月新高。
“互换通”正式上线
2023年5月内地与香港利率互换市场互联互通合作(“互换通”)正式上线。
“互换通”境内外投资者可经由内地与香港金融市场基础设施机构在交易、清算、结算等方面互联互通的机制安排,在不改变交易习惯、有效遵从两地市场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便捷地完成人民币利率互换交易和集中清算。
截至2023年12月末,共有境内报价商20家,境外投资者51家,累计成交2000多笔,名义本金超9000亿元。
多措并举推动提升金融业对外开放质效
加强调查研究,召开外资金融机构和外资企业座谈会,了解情况、回应诉求。
2023年万事达在华合资银行卡清算机构万事网联获批开业。
会同内地及港澳金融监管部门发布并积极落实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优化举措,扩大试点参与主体和投资产品范围。
不断提升跨境人民币业务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2023年1-11月,我国银行代客人民币跨境收付金额为48万亿元,同比增长24%。其中,货物贸易人民币跨境收付金额占同期本外币跨境收付金额比重为25%,同比提高7个百分点,为近年来最高水平。
会同商务部发布《关于进一步支持外经贸企业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的通知》,更好满足外经贸企业交易结算、投融资、风险管理等需求。
加强本外币政策协同,会同外汇局出台资本项目数字化办理相关政策,有序推进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试点。
扎实推进双边货币合作
优化人民币清算行海外布局,在巴西、柬埔寨、塞尔维亚新设清算行,完善支撑全球人民币清算网络的重要节点。
积极推动人民币在周边国家和地区使用。进一步优化与印尼央行的本币结算(LCS)合作机制。
来源:中国人民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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