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巨新材IPO:2023年前三季度营收净利双降 与上市公司汉宇集团关系密切引问询

小微 2024月03月15日 阅读数 59709

  中国网财经2月28日讯(记者邢楠 叶浅)近日,广东优巨先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巨新材”)回复深交所第三轮问询并更新了招股书,公司拟在创业板上市。

优巨新材IPO:2023年前三季度营收净利双降 与上市公司汉宇集团关系密切引问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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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次IPO,优巨新材计划募集资金6.50亿元,募集资金将用于年产1.6万吨特种工程塑料复合改性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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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值得注意的是,优巨新材2023年前三季度营收和净利双双下滑,并称下游行业需求疲软导致双酚S产品量价齐跌,双酚S的市场前景也遭外界质疑。此外,优巨新材与上市公司汉宇集团(300403.SZ)关系密切引深交所问询,公司增资引入汉宇集团估值暴增,并在报告期内持续与汉宇集团存在关联交易。

  2023年前三季度营收净利双降

  优巨新材成立于2012年,公司主营业务为特种工程塑料聚芳醚砜及上游关键原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聚芳醚砜是一类透明的、符合食品卫生安全等级要求的特种工程塑料,俗称“黄金塑料”,包含聚苯砜(PPSU)、聚砜(PSU)和聚醚砜(PES)三类,是处于高分子材料行业顶端一类新材料。

  财务数据方面,2020-2022年及2023年上半年的报告期内,优巨新材分别实现营业收入2.45亿元、3.33亿元、4.11亿元和1.68亿元,分别实现归母净利润2046.67万元、5751.31万元、9192.01万元和3472.45万元。

  2023年上半年,优巨新材主营业务收入较2022年同期减少960.81万元,下降5.45%。问询函显示,优巨新材2023年前三季度经审阅的营业收入同比下降14.79%,净利润下降27.00%。公司称2023年开始营收下滑主要是下游热敏纸行业需求疲软、市场竞争加剧等因素导致的双酚S销量、单价下滑所致。

  招股书显示,双酚S是PES的主要单体原料之一,优巨新材于2020年实现双酚S量产,在满足自用需求后对外销售。报告期各期,双酚S的销售收入分别为960.62万元、6047.87万元、5897.33万元和1293.70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03%、19.98%、14.61%和7.75%。

  在第三轮问询中,深交所要求优巨新材逐季度列示2022年以来双酚S产品市场单价、销售单价、对主要客户销售情况、市场份额占比、毛利率变化情况等,分析说明报告期内双酚S呈现大幅增长后又大幅下降的原因,并结合市场需求、竞争对手复产等最新情况详细分析相关影响因素是否已经消除,公司业绩是否存在进一步下滑风险。

  回函显示,优巨新材双酚S产品2023年上半年的收入较2022年同期下降64.98%,毛利率由2022年的48.51%下降至31.13%,产能利用率由2022年的93%下降至60.67%。

  伴随着双酚S销售单价持续下滑,其市场前景遭外界质疑。此外,国内双酚S厂商傲伦达曾于2021年4月后几近处于停产状态,至2022年二季度才逐步恢复生产。

  与上市公司汉宇集团关系密切引问询

  除2023年业绩下滑,优巨新材与上市公司汉宇集团关系密切引发深交所问询,公司增资引入汉宇集团的价格公允性被质疑,同时与汉宇集团存在关联交易及资金往来。

  招股书显示,汉宇集团是优巨新材的第二大股东,持有优巨新材129.71万股,持股比例约为19.59%。汉宇集团在2016年3月以5.25元/注册资本入股优巨新材,江金投资于2017年1月以26.6元/注册资本入股,2015年和2016年优巨新材净利润分别为89.74万元(未经审计)和68.66万元(未经审计)。

  对此,深交所在第二轮问询中要求优巨新材说明公司2015年利润水平高于2016年,而汉宇集团2016年入股价格显著低于江金投资2017年入股价格的原因及合理性,进一步论证汉宇集团入股价格的公允性,汉宇集团入股后是否为公司提供客户、供应商、技术、人员、厂房或其他类型资源,是否存在其他利益安排等。

  优巨新材在回函中表示:“汉宇集团2016年入股价格对应的投前市盈率为58.50倍,入股价格公允;江金投资2017年入股价格是江金投资基于公司产能预计将大幅增长、PSU和PES将实现产业化、关键技术突破等因素与公司协商确定;汉宇集团入股价格低于江金投资的入股价格具有合理性。”

  此外,优巨新材增资引入汉宇集团后,公司估值暴增。2016年3月,优巨新材引入汉宇集团时的投后估值为7500万元,时隔10个月后的2017年1月,优巨新材引入江金投资时的投前和投后估值分别为3.8亿元和4.0亿元。


数据来源:优巨新材第二轮问询函回复

  2019年,优巨新材拓展通用工程塑料业务,开始向汉宇集团销售改性PA、改性PP等通用工程塑料,并在疫情期间向其销售少量口罩。报告期内,优巨新材对汉宇集团及其子公司的销售金额分别为742.29万元、935.83万元、445.60万元和207.02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03%、2.81%、1.08%和1.23%。

  除此之外,优巨新材曾与汉宇集团存在资金往来。2019年,优巨新材曾向汉宇集团实控人石华山借款750.00万元,并按年利率8%计算利息。公司称已于2019年、2020年度全额偿还对石华山的借款并支付利息。

  对优巨新材IPO进展,中国网财经将保持持续关注。

(责任编辑:朱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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