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兴精工实控人因内幕交易罪被判刑

小微 2023月12月18日 阅读数 68664

  12月16日晚间,春兴精工发布公告称,根据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刑事判决书》,公司控股股东、实控人孙洁晓犯内幕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40万元。

春兴精工实控人因内幕交易罪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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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显示,春兴精工实际控制人孙洁晓自2018年7月份起已不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上述判决系孙洁晓的个人事务,不会影响孙洁晓股东权利的行使及公司的正常业务运作,不会对公司的控制权构成影响。

  公告内容还显示,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一切正常、管理团队稳定。

  因七年前内幕交易被判刑

  据了解,本次案件的历史要追溯到七年前,2016年6月12日至2017年2月18日,春兴精工筹划收购通信行业公司CALIENT Technologies,Inc.股权,公司股票自2017年2月20日停牌。

  在2016年11月份至12月份期间,即内幕信息公开前,身为春兴精工实控人、董事长的孙洁晓与时任董事郑海艳等内幕信息知情人控制使用多个证券账户交易春兴精工股票。同时,孙洁晓等人还通过相关信托产品交易春兴精工,非法买入春兴精工股票合计2.75亿元。

  但上述内幕交易不仅未能赚钱,还合计亏损超2800万元。2018年1月份,因涉嫌内幕交易,中国证监会对孙洁晓进行立案调查。鉴于上述违法事实,2019年3月份,孙洁晓和郑海艳被证监会分别采取10年、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2019年10月份,孙洁晓因涉嫌内幕交易罪被取保候审。

  因涉嫌内幕交易罪,今年2月10日,孙洁晓被提起公诉;12月15日,春兴精工接到孙洁晓判决结果,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40万元。

  浙大城市学院文化创意研究所秘书长林先平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上述事件,体现了我国监管部门对证券市场违法行为的态度。内幕交易损害了市场的公平公正,破坏了市场秩序,依法对其进行处罚有利于维护投资者权益,净化市场环境。”

  加强内幕交易惩处

  12月份以来,包括春兴精工、派斯林、歌华有线、卓翼科技、美诺华等在内,十余起A股上市公司高管及亲属因涉嫌内幕交易接连“翻车”。

  国研新经济研究院创始院长朱克力向《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内幕交易频发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信息不对称。在股票市场中,内幕人员往往比普通投资者更早地接触到公司重要信息,为其进行内幕交易提供了空间和机会。”

  自新证券法实施以来,提高证券违法违规成本成为资本市场关注的重要内容。“监管一直在积极打击内幕交易行为,通过加强监管、完善法律法规、加大惩罚力度等手段来维护市场的公平和公正。近年来查处了多起内幕交易案件,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严厉处罚,起到了一定的震慑作用。”朱克力说。

  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张立文向《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内幕交易最大危害就是破坏了证券市场交易信息公开的公平性、交易机会的公平性。也是对证券市场契约精神的严重损害。”

  林先平表示,投资者应更加关注公司的基本面和潜在风险,不要被市场短期波动所左右。

(责任编辑:王擎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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