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股东“天价离婚”,长春高新跌超7% 回应:股东私人行为,公司无法控制
二股东公告“天价离婚”方案次日,长春高新股价大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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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1日,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春高新,000661.SZ)公告称,近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金磊的通知,获悉金磊与王思勉已通过协议方式办理了解除婚姻关系手续,并就股份分割事项作出安排。以11日股价计算,此次离婚分割股份价值超40亿元。
1月12日上午,长春高新股价大跌,截至发稿跌幅超7%。
1月12日,澎湃新闻记者以投资者身份联系了长春高新投资者热线,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如公告所披露的,金磊和王思勉两人共同作出了未来12个月都不减持的承诺。12个月以后,减持是要符合持股5%以上的股东对减持的规定,如果未来两人各自减持,减持额度合计累计达到公司股份1%时,上市公司就要公告。
在11日的公告中,长春高新称,本次权益变动后,金磊、王思勉共同承诺,自本次因解除婚姻关系导致长春高新股东权益变化发生后,金磊、王思勉仍将作为一致行动人,在完成股份非交易过户相关手续的12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减持各自所持有的长春高新股票,包括承诺期间因公司股份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配股、增发等产生的股份。在上述承诺期间,若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减持长春高新股份,则承诺人减持公司股票所得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承诺人将承担由此引发的法律责任。
对于天价离婚案之后的股价波动,上述工作人员表示,这是股东的私人行为,是上市公司没有办法控制的,市场猜测比较多,引发了一系列市场反应。公司层面,不管是在经营层面,还是未来给所有股东的回报角度,公司会进行积极思考,但现在没有办法承诺给市场拿出什么样的举措。公司也在通过各种渠道给到市场充分的解释和说明,修复市场信心。
上述工作人员也强调,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没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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